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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教发[2005]10号
包头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大厂矿教育处、直属单位:
现将《包头市教育局200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包头市教育局2005年教育工作要点
2005年是全面完成全市教育“十五”规划任务,制定全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市教育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本年度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5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教育“一盘棋,共发展”,“义务教育是基础,高中教育是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方针,以“教育形象塑造年”统领全局,推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包头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005年的主要工作目标是:
总的目标是:用3—5年的时间,把包头市建成基础教育强市,在自治区全面争创一流,走进全国教育的先进行列。
——义务教育继续保持自治区领先水平。小学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初中入学率保持99%以上;小学和初中辍学率控制在0.11%和1.22%以下。
——加快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的入学率要达到85%以上,全面普及高中教育,普通高考录取率要继续保持自治区领先水平。
——全面提升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水平。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人数要占高中阶段招生人数的45%左右。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要面向社会培训15万人次。
——全面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完成市四区教育城域网和农牧区远程教育网络建设任务。
——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全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6.2万平方米,新建校舍5万平方米。
——努力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小学、初中教师在继续提高学历合格率的基础上,小学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要达到65%,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要达到45%;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要分别达到85%和65%。
2005年的基本工作思路是:创建一个“教育形象塑造年”;建设校长、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三支队伍;推进办学体制、教学体制、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基础教育新课程、办学评估制度五项改革;实施职业教育工程、民族教育工程、民办教育工程、中小学德育教育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校园安全工程、行风建设工程等20项重点工程;实现在高起点谋划教育发展上,在推动全市教育统筹、协调、均衡发展上,在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上,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上,在建立健全督导评估体系上,在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的六大突破,从而全面提升包头市基础教育的发展水平。
200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是: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教师、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一)大力推进教师培训工程。适应新课程的需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校本培训方案》,建立校本培训管理制度和评估体系,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做好教师的非学历培训,以师德建设和“新观点、新课程、新技术”为主要内容,建设一支以本地区专家为主、数量足够、相对稳定、高素质的专业化的新课程培训队伍;组织初中和小学教师每人不低于40学时的新课程培训,年内培训市级骨干教师600名。强化校长培训,年内培训校长150人。继续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年内完成中专学校和职业中学学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启动对公务员普通话的培训和测试工作。
(二)着力打造名师工程和名校长工程。继续实施“2331”工程,打造一支师德水平高、专业知识精、专业技能强、管理水平高、社会声誉好且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手段、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自治区处于领先水平的队伍。同时,要加强对名师、名校长的宣传,在全系统形成向名师、名校长学习,争做名师、名校长的良好氛围,以此来推动全市教师、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积极推进对口支教工程。对口支教工作是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农村教师教学水平和农牧区整体教育水平的一项重要的举措,要把对口支教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好抓实。要加强对口支教工作制度化建设,提高“对口支教”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年内选派80名优秀教师、校长参加对口支教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机关自身建设工程。强化机关服务意识,规范机关工作制度和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学习和培养,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政治学习、座谈讨论或外出学习活动,提高教育行政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把握全局,应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用现代技术办公的水平。塑造顾全大局、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机关干部形象,为全市教育系统做出表率和示范。
二、全面推进五项改革,实现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增强教育发展的活力
(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要坚持优化国办、发展民办、改革企办、引进外办、鼓励联办的原则,使各级各类办学健康协调的发展。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鼓励、有序规范社会力量举办非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继续发展公办学校的同时,大力吸引社会投资,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张;认真做好包钢等一批企业学校的剥离工作,保证教师的权益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引进先进地区和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在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上走出一条路子。
(二)深化教学体制改革。继续做好义务教育“五四”学制向“六三”学制的平稳过渡,加强教材管理,分层指导教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探索新型育人模式。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创设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积极推行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基础。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选拔制度,探索科学的评价办法,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小学继续推行等级+特长和素质教育报告书制度,严禁按考试成绩公开排队。进一步改革高中招生考试制度,要根据新课程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科学合理的中考方案,实行等级制,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精神。
(三)深化中小学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并按编制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规范学校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进一步推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结构工资制等,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归口教育部门管理。
(四)深化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新课程,实施新的教育观和课程观,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促进新型教学关系的形成。认真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按照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要求,保证课程计划的落实。深入开展各项教科研活动,充分发挥教改实验课题的辐射示范作用,努力营造出人人参与教科研,以教科研促新课程实施,以教科研促质量提高的良好氛围。市、区两级教研部门要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力度,提高教科研水平,积极带动全市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着力解决实施新课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中小学校的教师都要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改革教学模式,创新课堂教学形式,力争成为新课程实验中的行家里手。
(五)深化办学评估制度的改革。根据包头市教育发展实际,修订完善各类评估方案,制定科学、公正的评估标准和细则,编辑一套较为系统的、可操作的学校评估方案。依据评估方案,对各类学校的常规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校园建设、教育质量、社会效益等方面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估结果作为指导工作、制定措施、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抓住重点,强化措施,实现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六大突破
(一)在高起点谋划教育发展上取得突破。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要在更新观念、转变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上实现重大跨越。要认真审视包头教育事业的定位、坐标,用跳出内蒙看包头的观点规划我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向先进地区的教育看齐,向全国名优学校看齐,整体提升我市教育的质量和品位。完成包头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十一五”期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各教育局处和学校也要相应制定发展规划,高起点勾划本地、本校的发展蓝图。
(二)在推动全市教育统筹、协调均衡发展上取得突破。
1、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全市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重点推进固阳县接受自治区“两基”巩固提高的复查验收;加大“防流控辍”力度,继续完善“月报告”制度和“重点校监控”制度;出台《包头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形成长效的保障机制,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创建“窗口学校”的活动,力争每个旗县区、大厂矿至少有2所小学、2所初中进入全市“窗口学校”行列。
2、大力加强普通高中建设。继续巩固几年来我们加速发展普通高中的成功经验,在保证普通高中适当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管理,全面提升普通高中的办学质量和水平。2005年继续加大示范校建设的力度,推荐1所普通高中申报全国示范性普通高中,包33中进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评估验收5—7所市级示范普通高中。高考、会考成绩继续保持自治区领先地位,特别是要加强优秀生和特长生的培养,全国重点高校在我市录取的学生数继续保持自治区领先地位,特长生的录取率要取得重大突破,职业类考生的本科录取率2005年力争达到职业类考生录取率的10%。
3、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逐步形成城镇基本满足80%的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农牧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逐步实现“托幼一体化”;积极创造条件,为0—6周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加强各类幼儿园的管理,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4、着力打造职业教育工程。强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特别是加强国家级重点校和自治区级重点校的建设;加强基础建设,完成土右旗职教中心实验楼和达茂旗职成教育中心的建设;要对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专业进行扶持,同时加大对现有专业设置和新设专业的评估审批力度;努力做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宣传,扩大招生规模,力争2005年普职比例稳定在1.5:1;要在发展初中阶段职业教育方面做出积极的尝试和探索,在农牧区初中毕业年级中渗透职业教育;要加强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力度,强化实践性教学,使学校建成教学、实习、生产一条龙的体系;有条件的国家级重点学校的学制要逐步向弹性学制发展。
5、优先、重点推进民族教育工程。积极筹备召开全市民族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包头市民族教育条例》,依法管理全市民族教育;深化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对全市16所蒙语授课小学教学进行抽查,特别是重点抓好达茂旗蒙语授课小学和初中的教学质量;加强蒙语授课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继续发挥包头蒙中、包头回中示范带动作用,提高蒙授高中毕业生的升学率。
6、抓好民办教育工程。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民促法实施条例》,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基本方针,大力扶持民办教育。要进一步完善我市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包头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包头市民办教育机构督导评估细则》;要积极尝试“名校办民校”和“民校办名校”的办学机制;要强化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本地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职能,一视同仁的管理好所属民办学校。
7、推进对外合作办学工程。要按照自治区外事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紧紧抓住当前国际教育合作与发展的机遇,加快我市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步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中申请办理聘请外教资格,同时要加强对聘请外教资格的审查、审批力度;充分发挥包头蒙中、包头铁工校、包头蒙小的办学优势,招收蒙古国学生来包就读。
(三)在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上取得突破。
1、加大投入,保证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积极争取各级政府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切实保证公用经费的增长,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开通多种筹资渠道,继续大力发展勤工俭学事业,提高教育基金会的筹资能力,开展社会集资、捐资助学、银行信贷、资源重组等筹集资金用于教育。同时,要管理用好教育经费,使其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2、实施中小学校园建设工程。要加大全市中小学校校园建设的力度,高标准、高水平的创建一批校园建设的典型,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成为“创城迎会”的亮点。
3、实施中小学教学设备配置工程。年内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拨出专款,用于补充、更新各中小学,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
4、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年内完成市四区城域网建设工程和覆盖农牧区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全市所有教学点配备光盘播放系统,使全市中小学校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和现代教育信息资源进行教育教学。同时,加强对教师信息化教育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应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的能力。加强包头教育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建立包头教育网站。
5、实施危房改造工程。严格执行自治区项目办审定的《2005年“危改“项目资金计划》,确保建一所成一所。同时,要把危房改造与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针对农牧区点多、面广,效益低下的现实,加大布局调整力度,积极建设寄宿制学校;城区要把中小学校的建设和调整纳入到当地城市的总体建设中来,力争使本地区中小学布局趋于合理。
6、实施中小学生“扶困助学工程”。争取各级政府建立扶困助学长效投入保障机制,设立扶困助学专项资金,使中小学扶困助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农牧区“两免一补”工作,进一步扩大“两免一补”的实施范围,切实减轻农牧民负担;要继续加大城镇特困家庭子女入学的助学工作,严格执行包头市关于贫困家庭子女享受免费的有关规定。
(四)在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上取得突破。
1、大力推进中小学的德育教育工程。继续确立学校教育德育为首的思想,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针对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在不同年龄段的中小学生中以不同形式的德育教育模式和德育内容,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诚信教育。加强《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大力加强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培育学生爱国情操及诚信守法品质。提高中小学学生的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的“危机预警”机制。在中小学校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做文明学生、创文明学校、建文明城市”活动。
2、实施校外教育工程。要高度重视校外教育在青少年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体系。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建设青少年的课外活动场所,力争每个旗县区都有一个供青少年使用的教育活动中心;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增长他们的知识和才干;要与环保局、科协、地震局、少工委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绿色学校创建,科技创新、防震减灾等方面活动。
3、切实推进校园安全工程。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警钟长鸣。进一步完善校长第一责任人的制度。重点加强学校校舍,学生饮食卫生、住宿、交通以及防火、防拥挤等方面的管理,坚持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平安和校园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督导检查。
4、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对旗县区、大厂矿教育局(处)及中小学体卫艺工作的评估考核细则,全面加强中小学校体卫艺教育工作。要加强中小学体育、艺术、卫生健康教育课的教学工作,积极承办好全区体育课教学改革现场会的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市体育课教学水平;在全市小学全面推广综合运动会模式,倡导人人参与比赛,个个享受运动快乐的理念。2005年要组队参加全区中学生运动会和自治区各类体育竞赛,比赛成绩继续保持自治区领先地位。要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五)在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上取得突破。强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和依法治教的力度。坚持教育督导制度,形成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即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旗县区教育的督导评估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督导评估相结合,建立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协调的行政体制。加强对旗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比各旗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的依据,从而促进旗县区政府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教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落实到位,保障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通过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的督导评估,进一步规范办学思想和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的办学整体水平和质量。
(六)在教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实现突破。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开展教育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引导社会的教育消费。抓好校办企业的发展,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增强学校的发展后劲。树立鲜明的人才意识和人才观,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的人才。同时要认真贯彻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就业为导向,以加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为基础,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以专业建设和调整为突破口,推进高中初等职业教育全面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培养适用技术人才,实现“农科教”、“经科教”有机结合,为加速城市化进程发挥重要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塑造良好的教育形象
(一)加强学习,提高教育系统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教育活动,切实把这项活动落到实处,以此提高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同时,在全系统掀起学习牛玉儒同志先进事迹的高潮,进一步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教育工作迈上更高层次和水平。加强工、青、妇和关工委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行风建设工程。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规范和管理,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廉政教育活动的学习要做到“三定”,即定学习时间,定学习内容、定学习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扩大责任追究范围。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全面提高教育行风水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严禁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十不准”要求,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审批制度,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实施招生考试工程,严格各级各类考试管理,规范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严格招生考试的组织程序,继续加强考点、考场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强化对考风考纪的监督程序,最大可能地避免和减少考试舞弊行为。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创建文明单位工程。充分发挥教育部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主渠道、主战场”的作用,按照全市“创城迎会”的总体目标要求,把创建文明单位和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活动作为重点来抓,在全市教育系统创建一批文明学校和单位,接受检查和评比,以此全面展示全市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以“创城迎会”为契机,大力开展“教育形象塑造年”的创建活动。2005年,包头市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办自治区“两个文明现场会”和第二届草原旅游文化节。全市教育系统要以这次“创城迎会”为契机,开展“教育形象塑造年”的创建活动,借此展示全市教育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教育观的新成效,展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新成就,展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进展,展示校长、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三支队伍的新风貌,展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全面发展的新成果。各局(处)、学校要紧紧围绕“教育形象塑造年”安排、开展工作,要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到各项工作和各项工作各个方面,为“创城迎会”,为全市基础教育的协调、均衡、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要继续与包头日报社、电台、电视台合作办好《包头日报》教育专版,电台、电视台《包头教育》专题节目,大力宣传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改革思想和先进人物、先进典型及工作成就,并对社会上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宣传引导,进一步健全信息宣传机构,畅通信息渠道,保证教育信息迅速高质的上报和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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