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教发[2007]26

 

包头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包头市教育局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〇〇七年三月六日


包头市教育局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市委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成教育强市、构建和谐教育为总目标,继续坚持“一盘棋,共发展”,“义务教育是基础,高中教育是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方针,以“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年”统领全局,以巩固、发展、提高为主线,即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的质量,进一步强化优势,巩固提高,突破难点,继续实施二十项工程,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健康发展,办出真正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007年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在新建居民小区集中的地段,有计划、分步骤地建设相应规模的中小学,充分满足到2010年中心城区200万人口家庭子女入学的需要。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落实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各项扶困助学政策,实现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费入学;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市小学、初中入学率继续分别保持在99.5%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2%以下。

——继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率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普通高中示范校建设,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要达到9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人数要巩固在高中阶段招生人数的40%左右,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要面向社会培训15万人次。高考本科率、重点率要有进一步的提高。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和提高教育资源的存量和质量。建成包头市教育信息网络中心大楼,全力推进城域网建设和“校校通”工程的建设,年内建成校园网150个;适应教育规模扩张的需要,新建扩建校舍10万平方米;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和食堂等辅助设施的建设,改造厕所105个;筹备建设包头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小学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要分别达到80%65%。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要分别达到90%78%,研究生的比例要有进一步的提高。

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是:

一、强化优势,巩固成果,推进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1、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认真实施《包头市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推进教育工作科学、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法制化水平,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基础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积极推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

2、进一步强化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开展学习模范教师、“师德标兵”活动,组织“师德报告团”巡回报告,开展“新世纪、新教师”为主题的师德论文征集活动,在广大教师中培育一批师德表率。进一步完善教师师德考核体系,制定《包头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开展教师全员培训,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2007年上岗的新教师在年内至少完成60学时的培训,组织初中和小学教师每人不低于150学时的新课程培训,开展教师技术能力培训全年不少于7000人,并有计划地开展班主任培训,培训市级骨干教师500名;强化校长培训,组织好校长论坛,提高校长的素质。大力推动名师工程和名校长工程。加强对名师、名校长的宣传,在全系统形成向名师、名校长学习,争做名师、名校长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名教师的管理,制定《特级教师管理办法》、《名教师管理办法》、《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要充分发挥名教师的作用,要经常组织名教师进行讲学指导。年内继续评选第二批名教师,并启动名校长的评比命名工作。继续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巩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成果,开展对公务员和公共服务行业人员普通话的培训和测试工作。

3、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强化机关服务意识,规范机关工作制度和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学习和培养,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教育行政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把握全局、应对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用现代技术办公的水平。塑造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为全市教育系统做出表率和示范。积极推进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4、继续实施校园建设工程和设施设备配置工程。加大全市中小学校校园建设的力度,高标准、高水平的创建一批校园建设的典型。加快危房改造步伐,按计划分年度抓好危旧校舍的改造,年内东河区的学校危房要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加强学校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学生公寓、食堂、水冲厕所改造等辅助设施建设。加大设施设备投入,重点扶持初中实验室、小学活动室设备更新,满足课程的开设。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为师生提供整洁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

5、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建立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协调的行政体制。实行定期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继续加强对旗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比各旗县区政府教育工作的依据。根据教育部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的意见》,修订完善《包头市中小学(幼儿园)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方案》,并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同时,要组织开展对职业教育、民办教育以及信息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6、努力建设和谐校园。围绕打造“平安校园”,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创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继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加大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校园内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加大校园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及文化市场的治理整顿力度,切实为全市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夯实基础,稳步推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1、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巩固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新的《义务教育法》,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匹配资金的落实到位。制定新的《包头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段学校的硬件设施的规模和档次。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年内开展全市加强和改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评估活动。切实抓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制改革,确保“五四”学制向“六三”学制的平稳过渡。做好迎接国家对我市“两基”达标的复查验收工作,并积极推进石拐区接受自治区“两基”巩固提高的评估验收。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筹备召开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统筹协调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积极扶持重点专业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新建810个市级重点专业,建成35个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加强职业学校和职教中心的建设,年内完成土右旗职教中心实验楼的建设任务,建成达茂旗职教中心和固阳县教育大楼,使每个旗县区的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强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确保国家级重点校在原基础上逐步达到A级标准,并力争有1所普通校进入自治区级职业学校行列。调整教学目标和计划,实行“定单式”、“模块式”、“半工半读”等的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性教学,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和职业中介机构密切配合,使学校建成教学、实习、生产一条龙的培养体系。加强就业指导,提高学生的就业率。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结合,构建初高中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农科教相结合的框架。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农牧区初中毕业生要接受一定的职业教育。努力扩大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使职普比例稳定在46的范围内。

3、扎实推进普通高中建设。合理布局,全面推进全市高中教育发展,形成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为引领,各旗县办好一所普通高中,其它高中共同发展的格局,充分满足80%以上的学生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管理,全面提升普通高中的办学质量和水平。2006年继续加大示范校建设的力度,推动3所学校创建国家级示范性实验高中,推动2所学校进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行列,评估验收2所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高考成绩继续保持自治区领先地位。

4、重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使我市逐步形成城镇基本满足80%的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农牧区普及学前一年教育,逐步实现“托幼一体化”。加强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开展示范性幼儿园的创建活动,并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继续推进残疾少年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保证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制定我市的贯彻实施意见。深化民族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对全市蒙语授课小学教学进行抽查,特别是重点抓好达茂旗蒙语授课小学和初中的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强蒙语授课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开展自治区级示范性民族高中和自治区民族教育科研实验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发挥好包头蒙中、包头回中示范带动作用。

6、抓好民办教育工作。大力宣传,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举办全市民办教育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各类民办学校校长培训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学、诚信办学的意识。大力扶持民办教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等待遇,确保民办学校的教师、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要进一步完善我市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制定《包头市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包头市民办教育机构督导评估细则》,依法监督和取缔无证办学和不规范办学。筹建包头市民办教育协会,加强民办学校的行业自律。要强化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本地区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职能,一视同仁的管理好所属民办学校。推进对外合作与交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中申请办理聘请外教资格,同时要加强对聘请外教资格的审查、审批力度。

7、加强校外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校外教育在青少年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体系。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建设青少年的课外活动场所,年内力争开工建设包头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增长他们的知识和才干。要与环保局、科协、地震局、少工委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绿色学校创建,科技创新、防震减灾等方面活动。

三、强化措施,突破难点,加快教育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1、加大投入,保证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积极争取各级政府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保证教育费附加的足额征收和足额使用。切实保证公用经费的增长,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开通多种筹资渠道,继续大力发展勤工俭学事业,利用社会集资、捐资助学、银行信贷、资源重组等形式筹集资金用于教育。同时,要管理和用好教育经费,使其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2、加强基础教育资源配置的管理。适应包头市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要科学规划基础教育结构、布局调整,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保证新建、改建后居住区配套建设基础教育设施。在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过程中,要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公建配套教育资源的置换和撤并,所得资金要全部用于基础教育。认真做好原企办学校与政府办学的资源整合,确保顺利过渡。

3、加快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认真抓好农村牧区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提高应用的水平和质量。完成教育信息网络中心的建设任务。投资6000万元,建成校园网150所。同时,加强对教师信息化教育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应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的能力。加强包头市信息资源库的建设,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资源服务。充分发挥包头教育网站的宣传和教育教学阵地作用,向社会全面宣传和展示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发展的成就。

4、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和要求,初步建立起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相结合的新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继续加强对教师的新课程的培训,引导教师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努力实践新的教育观和课程观,加强课程的综合性、实践性及与社会生活和学生实际的联系。加强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获得直接经验,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身心发展。启动全新的教学评价和师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制定下发《包头市基础教育课堂教学评价参照标准》,为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注入新的活力。启动高中课程改革学习宣传工作,坚持导向性、基础性、全面性、科学性原则,做好中考制度的改革工作。

5、切实加强市、县两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和学校教研组建设。牢固树立教育教学研究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加强校本教研,开展面向新教师的“适应性”教研,面向中青年教师的“发展性”教研,面向骨干教师的“专题性”教研,组织好国家、自治区、市级“十一五”基础教育规范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工作,并加强课题的监控和指导。继续开展区旗县示范教研室的评选活动,评选出示范教研室12个。

6、积极、稳妥地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聘任制度,逐步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制定新教师聘用的管理办法,保障新聘用教师的合法权益。实行中小学校长的选聘制度,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任期考核,促进校长的专业化发展。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的编制管理。

7、继续推进对口支教工作。落实好《包头市教育局“对口支教”工程》,进一步加大城市教师支援农牧区教育的力度。要加强对口支教工作制度化建设,制定《“对口支教”教师管理办法》,年内评选“对口支教”先进单位和先进教师。

四、以人为本,全面均衡,努力构建和谐教育

1、牢固树立全市教育“一盘棋、共发展”的思想,实现全市教育城乡间、校际间,教育结构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均衡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正确把握资金投入方向,大力扶持相对落后的地区和薄弱校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相对均衡的教育资源。加强城乡间、校际间的教育教学交流,创设城市支援农村,强校支援弱校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基础,大力加强伦理道德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和荣辱观教育。加强法制教育,按要求配齐法制副校长,确保师生无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做到“教师、教材、课时”三落实。继续开展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和绿色学校创建等专题活动。结合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在学生中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

3、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从严治校和从严治教。严格执行学习纪律、考试纪律、生活纪律。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制度,认真解决好“择校热”问题。要千方百计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禁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增删课程,延长课时,有偿补课等不良现象的出现。

4、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体育锻炼的时间、强度和质量。组织好中小学生球类和棋类比赛,承办自治区中学生“学校杯”篮球比赛。加大食品卫生的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组织鹿城校园新歌比赛和包头市第七届少儿艺术节。全面提高中小学生体育、艺术竞技水平,确保各项竞赛成绩居自治区领先水平。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做好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全系统党建工作水平。认真组织好“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学教效果。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扩大责任追究范围。继续开展教育行风评议工作,全面提高教育行风水平。

6、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普通高中招生“三限”政策,严禁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十不准”要求,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审批制度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抓好招生考试工作,规范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严格招生考试的组织程序,重点强化对考风考纪的监督,最大可能地避免考试舞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