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教育局会议制度

 

中共包头市教育局常委会议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1、讨论审定教育局党委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2、决定召开市教育局党员代表会议、党委全委会议、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审定常委会向全委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所做的工作报告和领导的重要讲话;审定以教育局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及会议的重要材料。

    3、研究决定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隶属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

    4、研究决定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实绩考核和管理。

    5、研究决定市区外教职工及外系统职工调入我市教育系统或直属单位的调配问题。

    6研究决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组织发展问题。

    7、讨论审定市教育局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8、研究市委或市委领导交办重大事项的办理意见和下级党组织有关重要事项的请示。

    9、审定主任或主任办公会议提交常委会的以下事项:

    ①全市教育事业费的分配方案;

    ②教育系统奖评、职评的方案及有关政策;

    ③招生工作方案及有关政策;

    ④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方案及有关政策;

    ⑤向内蒙教育厅、市人大或市政府的重要请示;

    代市政府起草或报市政府批准的行政法规;

    其它事项。

    10、其它需提交常委会议审议的重要问题。

    二、会议的组织

    11、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及时召开,工作需要时召开扩大会议。

    12、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委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2/3以上的常委出席,才能表决处分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和重要决定、决议。根据议题内容,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常委会。列席人员由书记确定。

    13、常委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局长主持。

    14、需提交常委会讨论的议题,应先由各科室申报或由有关常委提议,政工科汇总,经党委书记审核同意后,作出安排。各科室的议题,一般事先申报分管局长,同时将申报议题及其附件一并送政工科。

    15、各科室提交常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均需经本科室认真研究,分管领导认真审核把关。属请示事项,应事先协商,力求准备充分。不成熟的议题,不提交常委会议研究。

    16、常委会议题及有关文件,一般要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发给各常委和列席人员,与会人员对会议讨论议题应在会前准备好意见,如果不能按时出席会议时,可在会前提出。

    17、常委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更换,会议记录要完整准确,会后形成的会议纪要,经政工科长审核后由书记签发。会议所有的原始记录和会议文书资料都要妥善立卷归档。

    三、议事程序

    18、主持人按时召集会议,并宣布会议议程,参加会议的人员,对会议议题要进行认真讨论,阐明观点。

19、在下列情况下,常委会应对已经作出的决定进行复议:原决定同上级机关新下达的指示抵触;不符合实际情况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原决定难以执行;半数以上与会人员建议修改原决定。对常委会某项决定进行复议的建议由书记提出。

四、表决程序

    20、常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所有议题,会议主持人都应在集中多数常委讨论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21、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应进行表决,一般采取口头表态或举手方式。正式参加会议人员有表决权,列席会议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应出席会议人员半数以上赞成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22、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议进行表决时,如果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将会议表决情况向上级机关报告。

    五、会议纪律

    23、参加会议人员要准时到会。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4、会议的讨论情况,以会议原始记录为准。任何人无权在会后擅自修改记录。查阅会议记录,要经分管书记批准。

    25、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的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提倡敢于负责的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反对遇事推诿和互相扯皮。

    26、对会议决定的事项,个人或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办理,即使在表决时表示不赞成的同志,除可保留自己的意见或向上级领导反映自己的意见外,在言论和行动上不得擅自改变或违反集体决定。

27、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与会人员不得将会议内容向外扩散。

    28、会议决定的事项的执行由政工科负责查办,发现不认真办理的情况,要认真督促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包头市教育局局务会制度

 

一、负责安排市教育局每月工作。

二、一般在本月末或下月初召开。

三、参加会议人员是局领导、各科室和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

    四、会议程序:主要领导对本月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对下月主要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五、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

    六、由办公室一位秘书负责记录,会后,汇总主要工作安排,印发各领导和各科室执行。

   

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内容

    1、根据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方针、政策、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决定贯彻执行的措施和方案。

    2、讨论审定市教育局年度工作总结。讨论审定包头市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

    3、讨论决定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或意见。

    4、讨论决定市教育局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二、会议的组织

5、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

    6、会议由教育局局长主持,有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直属单位或基层教育局(处)、学校有关人员参加。

7、需上会讨论的议题,各科室要认真讨论研究,提出自己的意见,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需协商的会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8、各科室要将上会讨论的议题及附件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9、会议由办公室统一通知组织,并由一位秘书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必要时打印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通知。

 

市教育局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领导于部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时间每周半天,一般安排在周四下午,由主要领导主持中心组学习会。

    二、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理论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中央的方针政策;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文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讨论教育工作的有关理论和实践。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安排一次计划;可根据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上级要求随时调整学习内容。政工科负责学习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两种形式。因公出或其它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要按照安排内容自学、进行补一课。

    四、学习时要排除干扰,专心致志,积极思考,并做好学习笔记。

    五、中心组学习要坚持集体讨论和中心发言相结合,同时要按要求参加市委组织的中心组学习辅导和集中学习。

    六、严格学习纪律,建立考勤制度,一般不得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学习时要提前请假。

 

中共包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市教育局及其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要真正从时间、内容、要求、效果上予以保证,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原则性,发挥其应有的重要作用。

    二、市教育局党委及直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按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一次。会前要将会议准备情况及会期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报告,教育局直属单位要向教育局政工科、纪检委报告。各级班子会前要责成政工、纪检收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领导于部的意见,经整理后如实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党员领导于部要按照民主生活会确定的内容,可先进行认真准备,形成书面发言提纲,会上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各单位党组织要特别注意克服和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总结会”、“评功摆好会”。要着重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会议质量、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上下功夫。

    四、民主生活会一周内,市教育局要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原始记录,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要向局政工科、纪检委报送。

    五、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除批评教育外,令重新召开。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连续两次以上无故不到者,要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