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包头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个五年计划,适逢21世纪的开端。进入21世纪,知识经济已见端倪,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对教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市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要在西部大开发中建成中西部地区经济强市,面对这种挑战,“十五”期间,要切实落实教育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为包头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九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各类教育协调稳步发展。全市9个旗县区全部实现了“两基”达标。普通高中教育有了长足的进步,办学质量和效益逐年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态势良好,中等职业类学校在校生占整个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62%。成人教育发展迅速,城镇各种形式的职工培训每年达到了7万人次,农村牧区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6.4%,20万人领到家庭技术员的“绿色证书”。民族教育得到优先重点发展。民族中小学布点减少,规模扩大,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为幼儿和残疾少年儿童提供了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二是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办学发展迅速,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与之相适应的办学模式、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的改革及措施正在实施。以“三教统筹”、“农科教”相结合为主要为容的农村牧区教育综合改革进展顺利。全市学校布局结构经过调整,基本趋于合理。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教育现代化水平有了重大进展。

    三是教育投入有所增加,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以政府投入为主体,多方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基本形成。“九五”末期,生均校舍面积、图书、教学仪器配置等有了明显提高和改善。

    四是师资队伍建设得到了重视和加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517%、8987%、65.69%、3023%。继续教育工作普遍开展,教师的师德和教学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工资待遇和住房条件得到了落实和改善。

    上述成绩的取得为我市教育工作今后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我市教育事业总体上与发达地区和包头市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教育体制和结构、教育观念和方法、财政投入和师资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十五”期间下大力气解决。

    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全国、自治区、包头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我市当前的教育现状出发,本着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特提出《包头市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一、“十五”期间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五”期问我市教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全国、自治区、包头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市”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动员全党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大批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十五”期间我市教育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原则;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原则;坚持教育发展与当地经济建设相适应并适度超前的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全面提高、保证重点的原则。

    二、“十五”期间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的总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包头市的实施意见,按照西部大开发、“科教兴市”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达标成果为重点,以依法治教,加大教育投入为发展,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优先重点发展民族致育,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校长、教师两支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实现教育现代化,构建具有地区和民族特色,面向21世纪的教育体系,把我市建成中西部地区的教育强市。

    各类教育的主要目标是:

    (一)基础教育

    —一全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小学稳定在99%以上,初级中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城镇达到100%,农村牧区达到95%以上。创造条件,使残疾儿童同步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城镇达到80%以上,农村牧区达到60%以上。努力解决中小学生的辍学问题,力争小学、初中学生的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3%以下。

    —一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城镇基本满足7O%幼儿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农村要普及学前一年教育。

    —一适应素质教育需要,加大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力度。2002年市三区两矿区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2005年农牧区乡中心校以上中小学全部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一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力争初中升学率达到85%以上,适龄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5%以上。积极推进5所普通高中进入国家级示范性学校行列。

—一加快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步伐。到2005年城镇中小学全部开设信息技术教育必修课,农牧区力争达到90%左右。全面实施中小学“校校通”工程,全市建成教育卫星地面接收系统及教育科研网,到2005年城镇中小学全部入网,农牧区达到三分之一。建成50所高标准现代化信息技术教育示范学校。

    (二)职业技术教育

    —一继续实施初中后、高中后分流,重点是对农村初中后分流学生实施职业教育,全市中等职业类教育在校生占整个高中阶段在校生的比例稳定在50%左右。

    —一调整、充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规模效益。每个旗县区继续办好一所综合性职业高中或职业教育中心。

    (三)民族教育

    继续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合理调整民族学校布局,改善民族中小学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以“双语”、“三语”教学为重点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积极推进5所民族中小学进入自治区民族教育示范校行列。

    (四)成人教育

    —一坚持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职工培训,每年各种培训不少于8万人次。

    —一全市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专科在校生达到06万人,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和注册视听生达到05万人。

    —一加大扫盲工作力度,杜绝新文盲的产生。城镇脱盲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农村牧区保持在95%以上,全市青壮年非文盲率稳定在96%以上。

    (五)高等教育

    —一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组建包头大学,新建12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包头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校外教育

    —一重视社区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齐抓共管的大教育、大德育体系。开放现有的校外教育基地。要新建包头市青少年科技馆,旗县区建设综合性的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关工委的作用;继续办好家长学校。

    三、主要对策措施

(一)            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加强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搞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给予高度重视,将教育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在制定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中,保证教育适度超前。要把教育工作纳入领导目标管理中,与各级领导的实绩联系起来。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切实为教育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在“两基”的巩固提高上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确保“两基”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实施素质教育是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和教育的各个方面的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坚持“三个面向”,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改进德育工作,规范学生行为。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和内容,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采用启发式和讨论式的教育方法,注重基本技能、基本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持续推行和完善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小学和初中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职业高中逐步由统考转移到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入学。改革和完善对学校和学生的评价制度,面向全体学生,使他们得到全面发展。普遍开展教研活动,发挥教改实验课题的辐射示范作用。大力实施“计算机亿元工程”,提高教育的现代化水平。

    (三)深化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和“国有民办”等办学形式。在高中阶段探索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融通的办学模式,推行双证制。

    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基础教育要继续完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以旗县管理为主。旗县和市共同投入的管理体制。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打破条块分割和隶属关系。搞好企业所办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为企业剥离学校创造条件。按照“共建、调整、合作、合并”八字方针,优化各类高校资源配置,按规划完成全市各类高校布局调整任务。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非义务教育阶段后勤管理逐步实现社会化。农村、牧区围绕科教兴农兴牧战略,大力推进农村、牧区教育综合改革。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抓紧抓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逐步形成“三教统筹”、“农科教”相结合的新体制,切实把农村牧区教育逐步转变到主要为当地农牧业和社会发展培养实用性人才的轨道上来。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完成包头市教育“十五”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教育战线事关全局的任务,教师的数量和质量至关重要。“十五”期间,要认真贯彻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重视现有中小学在岗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抓好各级培训基地建设,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98%和75%,小学教师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城镇达到60%,农牧区达到25%,高中教师中要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全面实施“2331工程,尽快形成一支与素质教育相适应的骨干教师群体。大力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推进以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和校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试行校长职级制,完善教师考核、聘任、晋升办法。认真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并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改革教师人事制度,推动教师合理流动。拓宽师资补充渠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任教,优化队伍结构,逐步建立师资人才储备库。

    (五)继续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要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逐步提高全市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包头市本级财政每年力争提高1个百分点,按照《教育法》的要求,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到2O05年实现4%。

    继续贯彻落实《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教育投入增加教育经费的决定》中有关教育经费的政策规定。从2001年起,市财政安排的普教切块、基本建设、成人教育专项经费每年增加20%。

    进一步完善以各级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教育税费,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勤工俭学,社会集资、捐资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资体制,扩大经费来源,改善办学条件。同时,按照教育发展战略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健全教育法规,加强督导评估与监督

    保证教育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健全法制,国家的“五法一纲”为依法治教奠定了良好基础。“十五”期间,要相应制定地方法规,起草出台《包头市民族教育条例》,《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的实施办法。修订、出台部分教育改革与发展急需的部门规章,依法治教。建立地方教育执法和执法检查制度,每年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计划、财政、税务等部门都要将教育执法情况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作出报告,自觉接受监督。健全政府督导机构,成立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在加强对“普九”和扫盲的督导检查基础上,逐步建立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